关于防范“征信修复”风险 维护健康稳定金融秩序的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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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防范“征信修复”风险
维护健康稳定金融秩序的提示
近期,市场上出现乱办征信、假借征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、以“征信修复”“征信铲单”“征信洗白”(以下简称“征信修复”)等名义开办业务非法牟利,通过非法代理异议、投诉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等市场乱象,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,影响金融市场秩序。为遏制上述“征信修复”乱象,防范相关风险,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,优化健康稳定金融秩序,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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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惕“征信修复”乱象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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树立依法维权意识
征信领域不存在“征信修复”的概念,按照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“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,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;超过5年的,应当予以删除”。任何机构均无权随意修改、删除信用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信息。社会上关于花钱可以修复征信的说法均属于虚假宣传,消费者应警惕“征信修复”陷阱,对于“有偿代理征信投诉”“花钱洗白征信”勿轻信、勿传播。尤其应拒绝参与编造理由、伪造证据、提供虚假信息等非法行为。信息主体认为信用报告上出现错误、遗漏的,应通过金融机构、监管部门等公布的官方渠道反映诉求。
特别提示:通过官方渠道提出诉求的,受理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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树立理性的消费理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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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优质高效服务
金融机构应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建设,畅通征信投诉渠道,强化投诉管理,依法合规处理群众投诉,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。同时,应强化征信知识宣传力度,做好群众业务咨询、解释说明等工作,提高人民群众对征信的认知水平。-05-
维护健康稳定金融秩序
金融机构、消费者及有关部门应坚决抵制“征信修复”等违法行为,积极与人民银行、发展改革、市场监管、公安、网信等部门沟通协调,形成合力,对“征信修复”的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。发现“征信修复”的组织或个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时,应及时反映至人民银行、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,并配合做好取证调查工作。广大消费者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拒绝参与“征信修复”行为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保障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,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,共同维护健康发展的金融市场秩序。
如果市民发现“征信修复”违法犯罪行为和违规经营征信业务线索,可将相关线索提供至邮箱:pbc_gypj@126.com。
来源:从江发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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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从江县融媒体中心
编辑|石 敏
编审|袁丽娟
主编|张 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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